12月24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传来喜讯:安康市以创建周期总评第一的优秀成绩,荣获2018-2020年度省级文明城市称号,受到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并颁发奖牌。
安康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始自2014年9月,2018年启动新一轮创建冲刺,市委、市政府与城市创建指挥部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文明城市建设龙头作用,不断提升城市品位与文明指数,将文明指标融合到社会管理、服务的各个方面,构建市区镇办社区四级同创与帮扶共建工作新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共同发力、齐抓共管、协调并进的创建工作新格局。
围绕《陕西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安康把文明城市创建列入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创建的氛围日益浓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德陕西·弘德安康、“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宣传阵地有效扩展,设置大中型创文公益广告1600余处,发放《安康文明市民手册》各类文明宣传图册超过20万册。开展各类文明城市知识宣讲、汇演、展映活动超过1900场次,评选出各类文明市民、好邻居、好媳妇、好公婆1200余人,评选971名道德模范、安康好人和文明市民。
安康在创建周期中,确定“对标提质、文明实践、全面深化”三个主题年,深入开展素质提升、群众创建、诚信建设、志愿服务、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校园周边整治八大文明行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营造出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优势氛围。先后投入60多亿元对中心城区75条道路、市政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打造安康大道等10条文明示范街区。在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中,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超过90%。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聚力追赶超越、冲刺年度目标的关键时期,省级文明城市这块体量最大、含金量最高、最具综合性的荣誉花落安康,标志着幸福安康步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必将为“三个确保、三个实现”增添强大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