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指导下组建起来的政党,一经成立就旗帜鲜明地扛起马克思主义大旗深入到群众中去,进行宣传和教育,逐渐从建党之初的数十人成长到现在的九千多万党员,是现今世界上体量最大的执政党。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历经百年,党依然风华正茂,组织充满活力,不断吸引着社会各阶层的先进分子加入党的组织。不同层级的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的原则、具体制度有机结合、上下联动,构成了科学高效、富有活力的中国共产党组织体系。
一、保“量”更保“质”的党员队伍建设
党员是构成中国共产党的“肌体的细胞”,是维系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截至2019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191.4万名,约占中国总人口的6.5%。中国共产党在不断壮大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党员质量的保持和提升,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建党百年来,党始终保持对群众中先进分子的强大吸引力。首先,党始终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指导思想就是一面旗帜,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主义譬如一面旗子,旗子立起了,大家才有所指望,才知所趋赴”,科学的指导思想是我们党凝聚民族共识和党内团结统一的大旗,也是不断吸纳人民中先进分子加入党组织队伍的源动力。其次,远大的理想需要分阶段并制定相应的政策略来实现,要让人民在不同时期都能清晰感受到党践行理想信念的坚定决心和策略。中国共产党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观点,从大历史视野对时间进行规划。建国后,从“一五计划”到“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出台,中国共产党一路走来始终不变的战略追求和道路自信,鼓舞着全国人民对未来的美好期望和信心。最后,党来自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不变的宗旨,根本目的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全党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充分显示了党是人民利益的最坚决捍卫者,不断吸引着群众中的先进分子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促进党组织的发展壮大。
中国共产党毫不放松地抓党员的“质”。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的理论遵循。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党人与其他无产阶级政党区别的显著特征是“无产阶级的最先进部分”,指出了共产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此外,在《共产者同盟章程》中对于组织成员的思想、作风、纪律、组织规则等方面作出严格地要求。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和发扬了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在1929年古田会议上,毛泽东提出党员要在“思想入党”,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党员只有思想上入党,才是一名真正的合格党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率先垂范,从党的作风抓起,提高党员政治意识、政治能力、站稳政治立场;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严把党员发展流程,加强组织教育管理等,大大提高了党员队伍质量。经过百年发展,党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科学有效的党员发展流程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在严把党员入口关的同时,不断保持和提升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二、科学严密的党的组织体系建设
科学严密的组织体系是我们党能够不断取得胜利,历经百年仍保持强大活力的组织保证。中国共产党的党员人数超过9000万,全党运行十分有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建立了严密的组织体系。
中国共产党始终注重发挥组织体系的作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一大明确要求在全党建立统一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党的一切工作由中央集中领导,是党在组织上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全党在组织上的团结和统一,是我们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取得伟大胜利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并且党中央高度注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实现了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提高了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也在这一进程中得以优化和升华。
党的组织体系犹如环环相扣的链条,只有把组织体系织密建强,我们党治国执政才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中央和国家机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初一公里”,负责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我们党首抓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的建设,从党的作风抓起,率先垂范,为全党同志立标杆、作表率。地方党委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中间段”,根本任务是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切实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并负责指导所属基层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基层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是党在基层中的战斗堡垒。党的基层组织是中国共产党伸向基层社会的触角,是党沟通群众的直接桥梁,构成中国共产党整个组织体系的根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我们党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方法和途径,有效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三、“上下联动”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处理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少数与多数、党员和组织关系的根本遵循,是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和有效实施,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的根本制度保障。
民主集中制是激发党的创造力、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作为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是一种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广泛吸纳民主意见和民主决策程序基础上的集中,以及在集中指导下进行的民主,既能保证激发党的活力、创造力,又能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组织体系能够高效运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要求“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统一”。民主集中制不是简单的民主与集中的叠加,也不是先民主后集中的两个互不相干的程序,而是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是广泛民主基础上的正确集中和高水平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有机融合,既充分发扬民主,鼓励讲真话、说实话,营造民主氛围,防止一言堂甚至家长制;又能正确地集中,集中集体智慧,作出科学决策。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体系科学、高效运转的根本制度保证。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的实践证明,民主集中制无论在革命、建设、改革还是在新时代,都是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是管用有效的制度。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上对民主集中制作了深刻阐述,指出“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民主集中制规范了党员个人与各级组织的行为,使整个组织体系能够步调一致,保证各级领导机关制定的决策能够切实地得到贯彻、落实。同时,在中国共产党内,由全体党员直接或者间接选举产生的各级代表大会具有最高权威,各级委员会也要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是对党员主体地位的最根本保障。并且,中国共产党还在不断完善党员行使选举权的条件,对党员的选举权作出了更为详细的制度安排。党的上级组织被要求经常听取下层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各级组织还必须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确保党员的知情权。上述制度安排在实现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同时,尊重下级党组织的意见和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大大提升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作者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建部博士、《理论视野》杂志社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