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生保健意识的增强,市场上各种各样的保健品也随之走俏。与此同时,很多不法商家为利益驱使,以举办健康讲座、免费体验等手段,诱导老年人购买所谓的保健品。针对这一现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市民发出消费提示,警惕保健品的夸大宣传和游说推广,避免上当受骗。
切勿相信保健食品“治疗疾病”的宣称
根据产品的使用方式将保健品分为保健食品和保健用品。保健食品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保健功能共有27种,包括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缓解视疲劳等,但以上功能只能辅助调节人体机体功能,并不能起到治疗效果。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用于治疗疾病,凡是声称能治疗疾病的保健食品,消费者都不能信。
陕西省对保健用品的定义为,是指列入保健用品类别目录,具有调节人体机能、增进健康和有益养生保健等特定保健功效的外用产品。保健用品不得使用有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文字。
认清包装标识买正品
商家为吸引消费者关注,往往利用外包装做文章,市民在购买保健品前,应了解保健品外包装的相关规定,以便在消费时买到合适正品。
保健食品外包装的左上方有明显的“蓝帽子”标识,下方为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目前市场上的保健食品有以下几种批号:卫食健字、卫食健进字、卫进食健字、国食健字G、国食健字。消费者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输入产品批准文号查询该产品的相关信息。
保健用品的外包装右上方有地方批准文号(例如:505牌神功元气袋的批准文号为,陕健用证字04010088),消费者可登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
警惕商家营销“陷阱”
陷阱1:举办“健康讲座”。不法商家租用背街小巷的民宅,或者酒店、宾馆等场所举办免费“健康讲座”,以健康养生为切入点,渗透某某保健品的神奇效果,然后以“赠药”、“送纪念品”等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
陷阱2:以“买一退一”销售模式进行诱惑。不法商家在消费者第一次购买时承诺下次退回所有费用,如此循环多次,有时还多退点费用,让消费者尝到几次甜头,最后游说消费者购买大金额商品后,销售商就消失了。
陷阱3:“名医义诊”。不法商家打着“名医义诊”的旗号,让销售人员穿上白大褂充当“名医”,用虚假的检查结果欺骗消费者,最终诱骗消费者购买产品。
陷阱4:免费抽奖活动。不法商家采用“免费抽奖”等促销手段,让消费者得到“优惠购买某某保健品”的大奖。有的还雇用“托儿”在旁边煽风点火,诱使消费者大量购买。
陷阱5:免费旅游。不法商家通过发放宣传单,称免费一日游、二日游等诱惑消费者,随后在旅途中趁机宣传产品。
陷阱6:利用国家政策销售。不法商家抓住政府开展的“爱眼工程”“爱耳活动”等契机,号称向老年人发福利,以免费名额购买高额的保健产品。
陷阱7:广告宣传。不法商家通过非正规报纸或自制小报,宣传产品的作用和功效,并称“先来先买”“免费送午餐、交通费”等来引诱老年人,进而兜售高价保健品。
陷阱8:免费试用。不法商家先是向老年人宣称是新产品上市免费试用,并登记老年人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而后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诱导老年人参加推介会并购买产品。
陷阱9:《电视直销》夸大宣传。电视、网络上部分直销节目对没有批准文号的所谓“保健食品”进行夸大宣传,用电脑技术改变屏幕中演员的高、矮、胖、瘦、美、丑,诱导消费者购买昂贵的不合格产品。
陷阱10:电话营销打亲情牌。销售人员先通过电话和老年人沟通感情,电话那头亲热称呼你“叔叔、阿姨”的人,只是为了赚你口袋里的钱。
增强辨假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保健品,切莫相信“一个疗程见效”“治愈率为99%”“无效退款”等绝对化的语言;在购买时,还应仔细查看厂名、生产日期并查看标识及文号,认准保健食品的“小篮帽”标识和国家批准文号,同时索取购物发票。一旦遇到商家甜言蜜语的推销,老人尽可以说“自己做不了主”“回家商量”“问问子女”等理由推脱。若发现经营者有违规违法行为或者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拨打“12331”“12315”“110”等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