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经纪(作者/吴昌勇)
作者:文章来源:发布是时间:2016-10-14 03:02字体大小:【大中小】
和人一样,字是有门户的,各家各户的字凑在一起,就是一个小社会,高的矮的,胖的瘦的,热热闹闹,有说有笑。字不嫌弃字丑,不爱算计,也不会心生嫉妒,搬弄是非,当然也就没了人的世故和精明。字就像我们小时候那样无忧无虑,满眼纯净,一脸真诚。
仔细回想,除了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我写的第一个字应该是大写的“一”字,尽管是一横,但是铅笔落在纸上留痕清晰工整,甚至能感受到握着铅笔的手心沁出汗水,一连好几张纸都留下了重重的一笔。老师的评语中肯且给予应有的鼓励,其实就是一个长长的对号。那时,老师批阅作业用红色的签字笔,所谓签字笔,就是一支只有笔尖和笔杆,没有笔管的蘸水笔,笔杆下半身斜插在墨水瓶里,只露出纤细的笔尾巴,看起来很洋气。一般情况下,老师的课桌上放着蓝黑色和红色两瓶鸵鸟牌墨水,与之同时,墨水斜插着两支蘸笔,蓝黑色用于备课,红色用于批改作业。老师的对号划得遒劲有力,将我用油光纸装订的作业本划出一条带血的口子。
那之后,我识字、写字。每年开学,总是习惯性地在自己的课本封面写上自己的班级和名字。先用铅笔打底,等写好感觉满意后,再用油笔描摹着色。尽管我感觉那几个字写得挤眉弄眼,歪歪斜斜,但依然得到家长的好评,表扬得同样简单且朴实,也就是三个字:还不错。
真正能提笔写字是小学三年级之后的事,那个时候不再需要用铅笔了,换成了油笔或者钢笔。油笔只有软管的笔芯,还得用纸卷起来,包裹成筷子粗细,便于握笔书写。油笔芳香味浓,字迹滑润,看上去饱满有肉感。钢笔散发着一股子墨水味,落笔在纸上,沙沙作响,如同春蚕啃食桑叶,悦耳且柔和。就这样,先用不识字的手扶起铅笔在纸上留下第一笔,再用油笔圆润地演算或者抄写,到最后,就换成了钢笔,笔尖吐水,笔管饮墨,细溜的笔杆成为我们手中四季常绿的藤条,也成为我血脉之外的血脉,常年不干涸,日日淌笔墨。
识字多了,整个儿人就水嫩了,泛着那么一股子书香和墨水味,视野也就宽泛了,知道积攒字,疼惜字,照看字,也懂得咋样和字打交道做朋友。仔细想想,除了笔画和间架结构,字是有形有味的,也是重情重义的,你敬它,它也会敬你。人敬字,主要靠书写和阅读,前者是为了更加熟悉字的脾气秉性,将它们放在一个更加合适的位置,给它们一个平台,就像将庄稼种在田里,让它们更加茁壮地成长;后者则是为了更好地记着,把字拢起来装在心里,从它们的表情里读懂它们的心声,然后像朋友一样推心置腹,或者哥们一样称兄道弟。
这些年,我生活在扎堆的文字里,成了正儿八经的字哥。有时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头上挽着白羊肚子手巾的陕北老农,挥着长鞭放养着一群牛羊一样健硕的文字,有人凑上来问,老乡,你的这些文字卖不卖。我会擦一擦汗,很和善也很骄傲地说,我这字不卖,我这字要去送信呢。就这样,我和字生活在一起,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邮箱,像拉开门栓或者打开锁头一样,先输入一长串密码,然后将一大群文字从围着栅栏的邮箱里赶出来,就着好天气,将它们赶到自己的案头放牧。日头快落时,我跟在它们屁股后面,看着它们鼓胀的肚皮,挥一挥鞭子,它们很自觉地走进工厂留影纪念,到了第二天早上,这群文字有了自个儿的照片,很齐整也很精神。每个早晨,我依旧打开圈门一样的邮箱,吆喝着又一群文字出山。日如一日,有时感觉自己就是个字贩子,朋友说,别自贬,贩子买卖获利,眼睛里尽是生意人的狡黠,你是字保姆、字经纪、字教练、字爹娘。我也多少赞同这样的说法,不仅要照看好这些字,伺候它们吃喝拉撒,还得替自己面前这一群字负责任,让它们体面秩序规矩地进出这个社会的视野,还真如经纪人一样安排它们的日程。爱字的人都懂这个理,这就像疼自个儿的儿女一样,你在前面咋走,它们会在后面咋效仿,字的身上能看出家教家风和家训。实际上,更多时候,我们是字的儿女,字远比我们高大善良,一个字成长了多少年才有了今天,不易啊,将它们耳闻目睹的一切装订到一起,就是历史。字也有童年,也有壮年、中年和暮年,它们之所以不显得老,是因为它们一直穿梭在历史中,一刻也不让自己歇下来,你根本无法从它们的面相看到岁月的痕迹,字会一直年轻,它们的寿命取决于人们对历史的尊重和维护。一旦字出现了问题,那就是大问题,我们出再大的劲儿,也拽不回历史,拽不回被历史碾轧得支离破碎皮开肉绽的文字。
有字在身边,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就像围了一大圈自己的朋友。烦了,可以倾诉,文字绝对是最可靠的听众;累了,可以无拘无束地斜靠在椅子上打个盹;迷茫的时候,总是有字悄悄地凑上来,开导你,指引你,即便是静静地蹲在身边陪伴你,字都是一眼真诚。早些年,字都出现在我们笔下,无论潦草或者隽秀,也无论什么时间落笔写在什么地方,只要动笔,字就会如露珠滴落然后汇成涓涓溪流,清润一方。现如今,我们想写点东西,只需要打开电脑,敲击键盘,一行字就像出操般喊着一二一正步出来。时代变了,字的精神状态和衣着打扮也都变了,变得有范了,但是无论咋变,字的神韵和风骨不变,字的型和姓不会变。
我这辈子注定是要和字生活在一起的,字将我一手带大,字教会我做人行文,字让我有名有姓。字的好,我会牢记。日后,我会做个称职的字经纪,不会让它们出现在那些一文不值或者所谓铜臭溢香的乱场子,保持字应该有的气节,不让它们活贱了,屁颠屁颠地误入歧途。照看好字,也就得先照看好自己,然后腰杆笔直成一支笔,先让那些字服你,才能听你话跟着你。我会用心识字、写字,就像一个提着篮子的少年,弯腰在麦收后的田地,捡起一个一个的麦穗,将斜挎在腰间的篮子装满。其实,从老早起,我就在心里起誓,要善待身边这群字,让它们都好好的,一个都不能少。待我暮年,会将自己还原成三两个字,写在一块碑上,和当初落下第一笔那样,重重地,一笔一划地在不多的岁月里留下自己最心爱最拿得出手的几个字。